中心关于调整兴奋剂检查检测服务费相关标准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各行业体协,各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有关体育院校,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反兴奋剂中心现行开展委托检查的兴奋剂检查检测收费标准是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2008〕5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361号)执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反兴奋剂工作实际,对目前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的各种委托检查的管理方式以及收费进行了调整,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了财政部。鉴于2008年兴奋剂检查检测费标准确定以来,兴奋剂检查、检测等相关工作实际成本的变化,我中心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兴奋剂检查检测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相关收费价格标准情况,重新核定了兴奋剂检查检测服务费标准(详见附件)。调整后的兴奋剂检查检测服务费标准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开展的委托检查将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特此函告。
社会服务处联系人:徐友宣 联系电话:64988046
检查处联系人:温洪涛 联系电话:84376807
办公室联系人: 李今 联系电话:84376810
反兴奋剂中心
2018年1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