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程简图

二、相关规定

(一)通知运动员

--除特殊情况及合理情况外,检查官采用事先无通知的检查。运动员是第一个接到通知,知道自己被选中接受样本采集的人;

--检查官应有样本采集机构提供的官方证明文件,证明有权对运动员收取样本,如检查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兴奋剂检查官证件;

--运动员记录单通知部分或无纸化检查平板设备上,表明接受通知;

--运动员应随时随地接受对其有兴奋剂检查权的反兴奋剂组织要求的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调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有权进入体育训练场所、体育竞赛场所、运动员和辅助人员驻地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二)到检查站报到

--运动员在接受通知后应尽快到检查站报道;

--在合理的条件下,运动员可以请求延迟报道,前提是在检查官/陪护员的陪护下,如:

(1)参加颁奖仪式。

(2)完成媒体访问。

(3)参加后续比赛。

(4)放松运动。

(5)接受必要的医学治疗。

(6)寻找一名代表和/或翻译。

(7)寻找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三)在兴奋剂检查站候检

--运动员应遵守候检室内的纪律,禁止吸烟、拍照、录像和大声喧哗;

--运动员可以饮用检查站提供的矿泉水、饮料,但禁止过量饮水。

(四)准备提供样本

--接受尿样检查至少需要提供90ML的尿样,当运动员认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时向检查官示意。

(五)监督排尿

--运动员在清水洗手后从至少三个取样杯中挑选一个;

--提供尿样前,运动员应配合将自己的衣物调整到合适的位置,将衣袖卷到肘部、上衣提起至胸部、裤子退至膝部,保证检查官无障碍观察到整个尿样提供的过程

(六)挑选样本瓶

--运动员从至少三套密封的样本瓶中挑选一套,并检查样本瓶包装是否完整。

(七)封装样本

--将提供的尿液分别分装在两个样本瓶中,保证A瓶尿量达到60毫升和B瓶尿量达到30毫升;

--将两个样本瓶密封完好。

(八)测量尿比重

--样本密封之后,将取样杯中剩余的尿液滴在比重仪棱镜部分,静置30秒后进行尿比重检测;

--当尿量不足150毫升且尿比重不足1.005或尿量不少于150毫升且尿比重不足1.003时,运动员需要在一小时后再次提供一份新的尿样。

(九)血检

--根据血检类型的不同,运动员应在训练或比赛后一段时间后接受检查;

--运动员在提供样本前10分钟内保持双脚落地的正常坐姿,以保证血检指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