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奋剂检查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一、通知后我需要如何配合?应该注意什么?

1、得到通知后无特殊理由应尽快到检查站报到,期间不得故意离开陪护员;

2、运动员可以简单洗澡并更换干净的衣服,但必须处于陪护的状态下;

3、在陪护过程中运动员不得排尿。

4、尽量保证可以留取足够的尿样后再去排尿,避免出现部分尿样的情况。

5、选取一套部分尿样密封器材,将尿量不足的样本临时密封。再次留取后打开器材进行混合,直至达到90毫升。

6.尿比重要求:样本密封之后,将取样杯中剩余的尿液滴在比重仪棱镜部分,静置30秒后进行尿比重检测。

当尿量不足150毫升且尿比重不足1.005或尿量不少于150毫升且尿比重不足1.003时,运动员需要在一小时后再次提供一份新的尿样。

CHINADA的要求:如尿样比重不合格,一小时后再次收取运动员的尿样,至多收取同一运动员的两次尿样。

IAAF、UCI和国际排联的要求:如尿样比重不合格,则每小时收取运动员的尿样,直至收取到一份比重合格的样本。

二、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1、如果是一名残疾人运动员,经运动员同意,运动员代表或者检查官可协助完成样本采集程序,该代表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签字确认。

2、有智力、身体或感官残疾的运动员需要他人协助,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后尽快寻找运动员代表协助完成样本采集环节。

3、寻找到运动员后,兴奋剂检查官询问运动员年龄,未成年运动员由检查官陪同寻找成年代表后正式通知运动员接受检查。排尿时,成年代表只能直视兴奋剂检查官,不能直视运动员,除非经运动员同意。成年代表必须全程陪护,不得中途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