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做好兴奋剂风险防控“十严”要求的通知

2020-08-29

体反兴奋剂字〔2020〕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田径协会,各改革试点项目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体育总局《反兴奋剂工作发展规划(2018-2022)》和《“反兴奋剂工程”建设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备战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反兴奋剂工作,反兴奋剂中心结合近期国内发生的兴奋剂问题和存在的兴奋剂风险,提出了做好兴奋剂风险防控“十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防食品、药品和营养品兴奋剂风险

(一)严格基地用餐。运动员应在运动队训练基地就餐,不得私自外出就餐和食用外卖、零食。

(二)严格三品使用。运动员管理单位应严格三品管理,建立出入库和领用制度,做好台账。运动员禁止购买和使用成分不明的药品和营养品,特别是膳食补充剂、减肥产品(包括任何有减肥、减脂和塑身等功效的产品)和化妆品,不要轻信商家的承诺。运动员休假和外出时应严格注意肉食品安全。

(三)严格肉食品送检。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做好肉食品保障,定点供应肉食品,建立送检制度,每批必检,所有检测肉食品必须留样半年,定期核查所有记录。

(四)严格快递登记。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收取快递,运动员及辅助人员须登记领取本人快递,并签名后方可取走,建立快递台账,以备查看。

二、及时准确申报运动员行踪信息

(五)严格请销假。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建立运动员请销假登记制度,请假申请须经行踪信息管理员确认和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未经批准,运动员不得擅自外出。

(六)严格更新行踪。运动员应在行踪发生变化前及时准确更新行踪信息,出发和归队前运动员须确保成功更新后才能启程离开。

(七)严格行踪申报监督。运动员管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运动员行踪信息申报监督工作,特别是运动员转训、外出办事、回家放假和临时异地期间应监督提醒运动员及时准确填报行踪信息。

三、明确变动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八)严格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按照“谁组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国家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由负责备战任务的国家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承担。

(九)严格省级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省级及以下运动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由各省区市体育局承担,同时配合做好入选国家队运动员的反兴奋剂工作。各省区市体育局和运动队训练基地应积极协助在训国家队做好反兴奋剂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和保障。

(十)严格变动期反兴奋剂工作职责。运动员管理单位应明确因协会改革、进出国家队和备战全运会等变动时期(包括多个单位培养)各方反兴奋剂工作职责。通过签署协议等方式明确分工,保证协议职责与工作职责的一致性,切实履行各单位反兴奋剂工作职责。

特此通知。

反兴奋剂中心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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