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一、名单所列的禁止合作人员是2009年以来因兴奋剂违规受到处罚且仍处于禁赛期的运动员辅助人员。2009年之前已被禁赛或禁止从事运动员辅助和体育管理工作,尚未解禁的人员,按照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相关人员和单位不得使用任何处于禁赛期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本名单所列运动员辅助人员)从事运动员辅助和体育管理工作,否则将构成兴奋剂违规,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被列入名单的人员、相关人员和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反兴奋剂中心作出解释说明。
四、反兴奋剂中心将根据兴奋剂违规的处理情况,适时更新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010-84376809,邮箱:rm@china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