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以法为教,筑牢防线——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积极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题学习
2021-01-15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明确将引诱、教唆、欺骗、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是我国反兴奋剂工作的又一里程碑,对提升反兴奋剂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公布后,省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要求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做好深入贯彻落实,以刑法规定兴奋剂入刑的相关内容为主要抓手,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持续强化反兴奋剂意识,形成警示、震慑作用,确保人人知晓、人人掌握。并在1月8日召开的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警示教育大会上,由陈兴东副局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兴奋剂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涉兴奋剂违法行为“入刑”相关内容。
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分别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并开展讨论,17个训练单位共计2199人参与专题学习,实现了项目、人员全覆盖。大家一致认为,涉兴奋剂违法行为“入刑”, 表明了我国对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对保障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至关重要。

武术、游泳、足球、体操、乒羽运动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田径、拳跆、排球、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棒垒曲、网球、举摔柔、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陆校、水校、邛海水校、成都体育学院竞技体校组织开展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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