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行踪信息
1.未上报季度行踪:运动员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日前上报下一季度行踪信息。
2.新增注册检查库运动员应当于名单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申报当前季度行踪信息。
二、行踪信息未包含必需的信息
1.申报的行踪信息内容不全。如:无住宿地址、无训练地址和安排等。
2.未填报建议检查时间:除旅途外,比赛、训练、休假中的每一天均需填报建议检查地点和建议检查时间。白天旅途不需要填报建议检查时间,但需填报过夜住址。
3.未说明具体旅途信息:若旅途时间超过3天的需在备注栏中说明详细路途信息,例如:交通方式、车次/航班号等。
三、行踪信息不准确
1.行踪信息前后不一致。如:运动员比赛信息或旅途新增与申报的住宿地址不符。
2.经确认发现行踪信息中申报的内容错误。如:运动员不在所申报的地址;房间号码错误,包括运动员之间调换房间等。
四、行踪信息不详细
1.行踪信息过于简单。如:住宿、训练及休假等地址不详细,未提供具体的省市区、街道、门牌及房间号码。
2.特殊情况下未能提供补充信息。如运动员宿舍楼设有门禁的,未提供门禁密码或楼管等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五、禁赛期不申报行踪信息
注册检查库内处于禁赛期的运动员未申报行踪信息。(只有申请退役的库内运动员才自动停止申报行踪)
六、已退役运动员违规参赛
注册检查库内的已退役运动员在复出参赛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复出申请和申报行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