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关于注册检查库和检查库运动员申报第三季度行踪信息的通知

2020-06-24

体反兴奋剂字〔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有关运动项目协会、有关行业体协:

根据《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被列入反兴奋剂中心注册检查库/检查库的运动员应于6月30日之前通过ADAMS申报2020年第三季度行踪信息;同为国际注册检查库/检查库的运动员申报第三季度行踪信息的时间请参考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具体要求,并以更早的申报时间为准。

申报行踪信息的内容应包括:1.运动员每天的住宿地址;2.运动员每天从事规律性活动的具体地址和时间安排;3.运动员的比赛日程(如有);4.运动员每天5:00-23:00之间可接受检查的任意60分钟建议检查时间及特定检查地点(仅注册检查库运动员);5.休假、旅途的的详细信息(仅注册检查库运动员)。

运动员应准确、及时申报行踪信息,如果运动员未能准确、完整地申报和更新行踪信息将有可能构成违反行踪信息管理规定,造成兴奋剂违规;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告知运动员相关责任、义务和可能的违规后果,并提醒所涉及的运动员尽快按照要求申报第三季度行踪信息。

如有任何申报行踪信息和使用ADAMS的问题,请联系反兴奋剂中心检查处。

 

联系人:栾兆倩

邮箱:whereabouts@chinada.cn

电话:010-64953956

 

反兴奋剂中心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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