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2020-2021赛季冬季项目兴奋剂注册检查库和检查库名单的通知

2020-05-13

体反兴奋剂字〔20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体育训练中心,相关运动项目管理单位、运动项目协会及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和《体育总局关于修订<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的通知》(体规字〔2018〕4号)有关规定,反兴奋剂中心现制定并印发2020-2021赛季冬季项目兴奋剂注册检查库(以下简称“注册库”)和兴奋剂检查库(以下简称“检查库”)名单,该名单仅针对冬季运动项目。名单中的运动员应根据以下规定填报运动员行踪信息。收到该通知的运动员主管单位应立刻通知运动员本人,并告知相关要求。

一、名单更新及填报要求

(一)注册库运动员应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规定>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6〕88号)和《反兴奋剂中心关于<运动员行踪信息管理规定> 补充说明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7〕587号)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详细地申报运动员行踪信息,确保运动员能够在申报的行踪信息地点接受兴奋剂检查。

如运动员在列入注册库期间决定退役,应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由运动员本人签名并加盖运动员所属注册单位公章的《退役报告》。经反兴奋剂中心审核确认后,该运动员将被从注册库内撤出,不再需要申报行踪信息。

如注册库的运动员退役后希望复出参赛,应提前6个月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申报行踪信息,否则不能参加国际赛事或国家级赛事。该运动员将自提交复出申请之日起,自动被调整进入当年年度注册库。

(二)检查库运动员应按照《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兴奋剂检查库运动员申报行踪信息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7〕201号)中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详细地申报运动员行踪信息,确保运动员能够在申报的行踪信息地点接受兴奋剂检查。

如运动员在列入兴奋剂检查库期间申请退役,应参照注册库运动员退役规定,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由运动员本人签名并加盖运动员所属注册单位公章的《退役报告》。经反兴奋剂中心审核确认后,该运动员将被从检查库内撤出,不再需要申报行踪信息。

如检查库的运动员退役后希望复出参赛,应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申报行踪信息。该运动员将自提交复出申请之日起,自动被调整进入当年年度检查库。

二、填报方式

(一)运动员应使用个人帐号通过登录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反兴奋剂运行管理系统(ADAMS)申报运动员行踪信息。

(二)运动员如已在其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兴奋剂注册库或检查库中,请该运动员使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提供的个人账号登录ADAMS申报行踪信息。

三、核对信息和反馈

请各单位认真核对运动员的相关信息,如有任何错误(包括姓名、性别、项目、注册单位等),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以便及时更新。如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有关运动项目协会对名单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和具体理由。

上述文件请发电子版至邮箱whereabouts@chinada.cn,并邮寄原件至反兴奋剂中心。

四、提交新增运动员个人信息

请在2020年5月20日前将附件名单中尚未具有ADAMS账号的运动员个人信息发至whereabouts@chinada.cn。邮件主题以名单中的运动项目命名,需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运动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运动项目和注册单位。

反兴奋剂中心将在收到以上信息后为新增运动员设置个人帐号和初始登录密码,并发送至来信邮箱。因初始密码将于次日失效,所以请新增运动员务必在收到登录信息当日登录ADAMS进行密码修改,并在收到账号和初始密码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行踪信息。

五、其他

涉及两家单位的交流运动员,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反兴奋剂责任方负责核对、反馈信息和发送新增人员个人信息,并承担行踪信息监管责任。

未列入本通知名单的冬季项目运动员,无需再申报行踪信息。

联系人:栾兆倩

联系电话:010-64953956

邮箱:whereabouts@chinada.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

反兴奋剂中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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