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关于防控药品兴奋剂风险的通知
2018-12-28
体反兴奋剂字〔2018〕607号
氢氯噻嗪属于《禁用清单国际标准》S5利尿剂和掩蔽剂类禁用物质,赛内外均禁止使用。近期,在某运动员氢氯噻嗪阳性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其使用过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B6片。之后,我中心在同批次云鹏®维生素B6片(产品批号G161202,生产日期20161202)中检出了氢氯噻嗪成分。目前,本案已经移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调查处理。
近期,我中心又在市场上随机购买的该企业生产的8种药品中查出禁用物质,具体如下:
一、辛伐他汀片,产品批号G180502,生产日期20180515;
二、胶体果胶铋胶囊,产品批号G170205,生产日期20170228;
三、甲氧氯普胺片,产品批号F180201,生产日期20180207;
四、硝苯地平片,产品批号D170601,生产日期20170629;
五、马来酸氯苯那敏片,产品批号F171201,生产日期20171207;
六、维生素B6片,产品批号G161202,生产日期20161202;
七、维生素B12片,产品批号F170605,生产日期20170619;
八、复方罗布麻片I,产品批号 D171208,生产日期20171211。
为有效防范药品可能存在的兴奋剂风险,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立即清理库存的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在食药监部门有进一步调查处理结果前,要求运动员慎用该企业生产的药品。
二、请各单位加强药品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清楚告知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药品可能存在的兴奋剂风险,提醒运动员应对摄入体内的任何物质负责。
三、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时,应当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准确、完整的填写最近7天使用药品和营养品的名称(如有可能应注明用量)。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运动员的用药安全,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避免发生药品污染导致的兴奋剂问题。
特此通知。
反兴奋剂中心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