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印发《委托兴奋剂检查结果管理指南》的通知
2022-09-05
体反兴奋剂字〔2022〕4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有关行业体协、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及其他有关组织:
为适应反兴奋剂工作的发展需要,落实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零容忍”的要求,规范委托兴奋剂检查的结果管理程序,严肃、公正、及时地处理委托检查中发生的兴奋剂违规,反兴奋剂中心依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结果管理国际标准》和《反兴奋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委托兴奋剂检查和结果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委托兴奋剂检查结果管理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