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中心关于2022年委托检查相关工作调整的函

2021-12-24

体反兴奋剂字〔2021〕637号

各相关委托单位(省市/协会/残联/高校等):

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实验室国际标准关于实验室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北京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已于2021年12月15日自反兴奋剂中心剥离,移交至北京体育大学。

为做好今后的委托检查工作,现将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委托检查、检测有关事项,以及收费方式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进行委托检查的申请程序不变,请各委托单位按照《反兴奋剂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兴奋剂检查工作的通知》(体反兴奋剂字﹝2018﹞616号)的要求向反兴奋剂中心提交申请。

二、反兴奋剂中心将根据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的承接能力统一调配委托检查样本送检实验室情况。所有样本将被传送至经WADA认证的境内或境外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

三、样本如送交境外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因涉及委托检查有关费用的收款方为反兴奋剂中心和境外兴奋剂检测实验室两个单位,委托单位应分别向反兴奋剂中心支付检查服务费和向送境外兴奋剂检测实验室代理公司柯林斯诺公司支付检测服务费及运费。

境外兴奋剂检测实验室检测服务费及运费标准,以及柯林斯诺公司代收检测费手续的具体内容请参考附件。

(二)根据反兴奋剂中心与柯林斯诺公司的协议,每个月需对检测费用及运费进行清算。请各委托单位在收到柯林斯诺付款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如委托单位需检查服务费发票,请联系反兴奋剂中心检查处杨慧(010-64910443);如需检测服务费及运费发票,请联系柯林斯诺公司赵征(010-50959337)。

(三)运动员发生A瓶样本检测阳性的,运动员若需向反兴奋剂中心申请B瓶检测和数据包,需先向柯林斯诺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四、样本送交北京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的注意事项、检测费标准及北京兴奋剂检测实验室联系人等信息将在确定后公布。


附件:1.境外实验室检测费标准

           2.柯林斯诺运输费标准和代收境外实验室检测费手续


                              反兴奋剂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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