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启动对《反兴奋剂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2011-01-14

为了防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2004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反兴奋剂工作从行业管理上升到国家管理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反兴奋剂法律体系,加强了对兴奋剂源头的控制,强化了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在反兴奋剂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规范、约束了运动员辅助人员的行为,进一步明确了运动员的行为规范,为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争的体育原则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提供了法制保障,并发挥了巨大作用。同时,《条例》确立的制度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保证了我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实践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我国在国际上树立起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巩固北京奥运会兴奋剂综合治理的成果,调查、研究和解决在反兴奋剂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深入推进反兴奋剂工作,净化赛场和社会环境,今年九月,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启动了对《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了解《条例》各项规定的实施情况,总结反兴奋剂工作的立法经验,及时发现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立法,改进执法,增强政府立法科学性、民主性,促进法律制度全面正确实施。

此次评估主要针对《条例》设定的重大关键性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定量、定性分析,这三项制度分别是兴奋剂源头控制;体育社会团体、运动员管理单位反兴奋剂义务;运动员、运动员辅助人员反兴奋剂义务。评估将有重点地选择东、中、西部相应的省份,采取深入访谈、召开座谈会、直接咨询等方法向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域的官员、专家、学者、民众等广泛咨询意见;同时采用问卷调查和专家评议的方法,对信息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评估;深入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义务人对制度的理解和认知水平,制度的设计是否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制度的施行对反兴奋剂工作开展的影响;系统研究目前我国反兴奋剂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的方向等,为《条例》修订提供强而有力的实证数据支持,以评估来促进《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到“评修结合、以评促修”。

为保障《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共同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小组。领导小组由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科教司、反兴奋剂中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安全监管司的有关领导组成,全面部署各项评估工作。工作小组由上述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并由反兴奋剂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和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评估方案组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收集有关数据和意见,撰写评估报告。专家小组由来自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体育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条例》修订重大问题进行把关,对专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专家评估意见,参与评估报告起草。目前,评估工作已正式启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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