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真组织学习 《刑法修正案(十一)》,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

2020-12-29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与兴奋剂有关的罪名,即《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四条,在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五十五条之一:“引诱、教唆、欺骗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或者明知运动员参加上述竞赛向其提供兴奋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针对自行车项目反兴奋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继续强化反兴奋剂意识,做好警示。中自协领导崔大林、孙为民等要求自行车项目各国家队立即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深入贯彻落实。

12月27日,国家队场地短组在北京老山、场地中长在云南昆明、室外项目(山地和公路)在云南芒市分别认真组织学习并开展讨论。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识,刑法修正案增加使用兴奋剂的处罚对于反兴奋剂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彰显了我国反对使用兴奋剂的坚定立场,树立了我国在反兴奋剂领域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净化了体育风气,保护了我们纯洁体育人的利益,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全体人员务必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兴奋剂,继续按照队里对反兴奋剂的要求继续查漏补缺做到不留一点死角,堵住漏洞。

国家队场地短组在北京老山认真组织学习
国家队场地中长组在云南昆明认真组织学习
国家队室外项目(山地公路)在云南芒市认真组织学习

中自协下一步也将以司法解释和刑法修正案为主要抓手,积极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兴奋剂入刑司法解释及刑法修正案的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明确认识到兴奋剂的危害及违规面临的严重后果;二是建立自行车项目的行规,协会制定处罚标准严于总局的《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将对兴奋剂违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发现的兴奋剂违规行为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中自协将坚决与兴奋剂作斗争,保护运动员和公众健康,维护体育公平,对兴奋剂问题“零容忍”,确保“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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