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审查委员会

为了加强科研课题药物受试伦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药物受试的伦理审查工作,保证药物受试符合科学和伦理合理性要求,维护受试者的权益,同时为了促进中心科研课题的申请和科研水平的提升,反兴奋剂中心于2014年11月4日成立伦理审查委员会。

反兴奋剂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由8名委员组成,涵盖医学、法律和反兴奋剂领域,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陈志宇担任主任委员。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伦理审查委员会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药物受试科研课题的伦理问题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

(二)伦理审查委员会对药物受试进行审查监督可以行使如下权力:

1. 批准/不批准一项药物受试申请;

2. 终止或暂停已经批准的药物受试。

(三)伦理审查委员会应根据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完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

< 上一篇

教育委员会

下一篇 >

听证委员会

联系我们
回到顶部图片